[美文]
爱 情 是 个 错 误
[美]迈克斯·苏尔曼 潘海东 译
我是那种很"酷"而且很有头脑的人.深谋远虑,独具慧眼——把这些都加到我身上也一点不过分.我的大脑像化学家的天平一样精确,像手术刀一样锐利.我只有18岁.
这么年轻就有这么发达的大脑可不是一件常见的事.比如说,和我同在明尼苏达大学的室友皮特·巴特就笨如蠢驴.他是那种好小伙子,但仅此而已.他是那种感情用事,喜怒无常,没有主见的家伙,更糟的是,他狂热地赶时髦.我认为,时髦是最不值一提的东西.投身于每一次如潮水般涌来的狂热,没有别的原因,只是因为别人都这样自己就盲目地随波逐流——这对我来说是极其癫狂的.
一天下午,我发现巴特躺在床上,表情极其痛苦,"熊皮."他还口齿不清地嘟囔着.
"熊皮?"我有些诧异.
"我要一件熊皮大衣."他哀号着说.
我这才明白他并不是有病:"你为什么要熊皮大衣?"
"我早应该想到熊皮大衣会再次流行,"他大叫起来,"唉,我真笨,我把钱全部花在了课本上,现在我买不起熊皮大衣了."
"你是说现在又流行熊皮大衣了?"我有些疑惑.
"学校里的那帮大虫都穿熊皮大衣.你近来都去哪儿了?"
"图书馆."我说.自然,那帮大虫是很少去图书馆的.
他从床上一跃而起,"我一定要搞到一件熊皮大衣!"他神情激动地说.
"巴特,理智点儿.熊皮大衣有碍健康,它会脱毛,而且散发臭味,再说穿起来也太沉.况且它也不好看.它还——"
"你不懂,"他不耐烦地打断我,"这正是它的魅力所在.难道你不想赶时髦吗?"
"是的."我承认.
"但是,我想,"他说,"我愿为得到一件熊皮大衣付出一切,一切!"

